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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克思的几种误读:读《哥达纲领批判》
aries 发表于 2007-04-22 17:54:19
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者认为,马克思的著书文章,分两类,一类是写给哲学家和学者看的;一类是写给普通大众看的。比如,《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属于前者;而《共产党宣言》属于后者。我喜欢后一类文章的文风,嬉笑怒骂,慷慨激昂,一点不嫌枯燥;读着读着,常能拍案而起,觉得老马说得精彩、爽快。今天读了《哥达纲领批判》,不能不对这位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巨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对现代社会(市民社会,或资本主义社会)的反思实在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哥》文中马克思的愤怒是可以理解的,换位想想,这种愤怒是明知真理在手,而世人置若罔闻的无奈,是道不可行的悲哀。马克思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事出有因。他若看到昔日苏联和中国大地发生的事情,不知能否瞑目。
马克思哲学里的人的主体性原野、超越德国思辨哲学的实践原则、和浪漫主义传统不再赘述了。《哥》文是我们重新(也许是更全面地)认识的一个很有价值的文本,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德国工人党纲领中的想法甚至提法,和中国的历史,和目前国内的一些思潮有相似之处。
第一、革命的本质不在于重新分配。
“把所谓分配看作事物的本质并把重点放在它上面,那也是根本错误的。”马克思明确指出,他关心的不指是工人阶级的利益。争取工人阶级的利益在资本主义制度内就可以解决了。马克思甚至也不是弱势者的代言人,资本家被物化为人格化的资本并和劳动者一样值得怜悯。“在当前同资产阶级对立的一切阶级中,只有无产阶级是真正的革命的阶级。”很明显,工人阶级并不天然地是无产阶级,只有当哲学成为革命的大脑,工人阶级(其他阶级也可以)通过思想上受教育和经济上被剥夺上升为无产阶级时,革命才有进步的意义。马克思显然是太乐观了,对我来说,这个美好的预言因为它的遥不可及而令人悲哀,不过马克思提出的问题很重要。
所以,我们今日讨论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并没有必要上升到马克思主义的高度(当然,若认为公平正义是包括以马克思主义在内的所有人类智慧的共同结晶,也并无不妥)。这些问题在市民社会的框架内,在现实中,已经被解决或部分解决了。目前这些问题的关键不是工人阶级(或农民阶级和别的什么阶级)剥夺其他什么阶级的非法所得,而是中国的自由、民主。
第二、平等的权利超不出社会的经济结构;平均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
劳动只有作为社会的劳动,才是财富和文化的源泉。马克思比这些社会民主党人看得更深。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所得”、“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平等的权利”这些字眼,要么是历史性的概念,要么就根本不存在。什么叫“不折不扣”?什么叫“平等的权利”。《纲领》提到的“平等的权利”其实质仍然是资本主义的法权,“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和其他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
我一直觉得马克思的学说有乌托邦的嫌疑,“各尽其能,各取所需”不容易驳倒,但它的现实性我看不到。但是,若将人的自私看作永世不灭的真理(像经济学假设的那样),哲学也会变成一门沉闷的(dismal)学科。
马克思的清醒令人钦佩,“这些弊病,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所以,在共产主义到来之前(邓小平称要“几十代人的时间”,一代人二十年,就可能是成百上千年),我们可以很自然也极有信心地说,目前的经济结构决定我们必须仰赖法治,仰赖法治下的明晰的个人权利——包括公民权和产权——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没有法权(资本主义有法权,作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也逃不出法权),“平等”这个词是没有意义的。至于“平均主义”,它本身就模棱两可、不知所云,更与马克思本人无关。
第三、不消灭制度,如何消灭规律,如果它确实存在的话?
《哥》文的第二节提到工资,我不得不再次赞赏马克思敏锐的洞察力。“工资不是它表面上呈现的那种东西,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而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掩蔽形式。”注意,这样的表述与目前的主流经济学并没有多少不同:工资是出售劳动获得的回报,工资率受市场供求调节。
“但是,如果这个理论是正确的,那末,我即使把雇拥劳动废除了一百次,也否废除不了这个规律。”我认为马克思是不赞同马尔萨斯的人口论的,这里他是用反证法说明呼喊“废除工资制度”的《纲领》是妄想,因为人口论正是《纲领》的推理论据。
可见,马克思是最彻底的理论家,在具体问题上,他也是最具理性精神的理论家。现世不顾社会经济规律的菩萨心肠的改革家们,能不能从中获得一点教益呢?
第四、自由就是国家服从社会;忠顺国家背离社会主义。
“自由就在于把国家由一个站在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一个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而且就在今天,各种国家形式比较自由或比较不自由,也取决于这些国家形式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
限制政府!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把马克思和斯大林式的专制联系起来呢?马克思接着说:“这一切美丽的东西都建立在承认所谓人民主权的基础上,所以它们只有在民主共和国内才是适宜的。” 把民主共和国看成千年王国固然是庸俗的,但共产主义至少要建立在普遍民主的基础之上,建立在民主共和国的基础之上,德国工人党人甚至没有勇气说出这一点。现在,“对国家的忠顺信仰”似乎成了共产国家的必要特征,而这正是马克思嗤之以鼻的,认为是“背离社会主义的对奇迹信仰的妥协”。共产主义社会天然地与政府的独断不相干,作为自由人的联合体,是告别了对政府权力的膜拜的。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们,是不知道,还是不敢说呢?请原谅我的无知。
下面这句话也值得回味:“应该使政府和教会一样地对学校不起任何影响。“
我无法更加钦佩马克思了。
